合同管理系统设置到期提醒是为了避免续签延误、权利过期或违约风险;基于2026年8月14日动态计算,通过固定期限触发(如提前提醒30/15/3天)、节假日顺延、分级通知(内部责任人+法务财务抄送+合规短信外发)及重点合同手动标记(填原因并设相对天数)实现闭环管理。

合同管理系统设置到期提醒,是为了在合同到期前主动触发通知,避免因遗忘导致续签延误、权利过期或违约风险。当前系统日期为2026年8月14日,所有提醒规则必须基于此时间动态计算,且需明确指定通知对象与响应路径。
配置固定期限触发规则
适用于租赁合同、年度采购协议等有明确end_date字段的场景。系统读取合同台账中“到期日期”列,自动倒推生成提醒节点。
第一步:进入【履约管理】→【提醒配置】→【新增规则】,选择“固定期限触发”模式。
第二步:在“提前提醒天数”栏输入30,系统自动生成首次提醒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(即2026年8月14日−30天);再点击“添加节点”,分别填入15和3,形成三级预警节奏。
第三步:勾选“节假日顺延”选项——【若到期日落在法定假日,提醒将自动延至下一个工作日,否则可能漏掉关键处理窗口】。
第四步:保存后,系统立即扫描全部已归档合同,对end_date为2026年9月13日及之前的合同,批量生成对应提醒事件。
绑定通知渠道与责任人
提醒本身无效,只有被正确的人看到并处理才算闭环。内部通知必须分级推送,外部通知仅作提示不涉条款。
方法一:指定第一责任人
在规则编辑页底部“内部通知”区域,点击“添加人员”,搜索并选择合同归属业务部门的对接人姓名。该人选将收到首条消息,且其处理状态决定是否升级。
方法二:自动抄送法务与财务
勾选“自动抄送”复选框,系统按角色匹配:法务岗接收所有含条款变更的续约提醒,财务岗接收付款条件变动类提醒。未配置对应岗位的账号将无法接收。
方法三:短信外发给对方联系人
在“外部通知”模块填写对方签署联系人的手机号,注意:短信正文只能包含“贵司与我方签订的【合同编号】将于【到期日】到期,请及时联系我方对接人协商后续安排”,【不得出现金额、违约金、续签条件等敏感字段】,否则违反《电子签名法》第十七条。
手动标记重点合同并设个性化提醒
适用于战略合作框架协议、长期技术许可等需人工判断续约时机的合同,系统不依赖日期字段,而是以标记行为为触发原点。
进入【已归档合同】列表,找到目标合同行,点击右侧“…”,选择“添加重点关注”。
弹窗中必须填写“标记原因”(如“拟启动价格重谈”“待评估技术迭代影响”),否则提交失败。
填写完成后,在“自定义提醒时间”中输入相对天数(例如填“45”,表示从标记日起第45天触发)。
该操作即时写入审计日志,含操作人ID、时间戳、原始标记原因文本,不可删除或修改。